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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她笑了一下,有浅浅的酒窝。

“诶,最近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有点坏肚子。刚打了一针,现在状况好些了。”

“这样?真得麻烦您了。”

“前两天请了一个女孩子过来兼职,听说她也是在X大读书。正好,介绍你来认识认识。”说着他热情地将我引进去。

进门后,我看到一个腰间系着蓝色围裙并将头发简单扎起的女孩正在耐心地为王子梳理着毛发,还不时挠挠它的后脑勺。而王子也很享受地舔着她的手臂。他们都很快乐地嬉戏着,仿佛已经认识很久了。女孩侧脸并低着头,因此我看不太清楚,但是她的身影却让我感到一丝熟悉。

“安以陌,这位就是哈士奇的主人,彭湃。”老板开始介绍,还想说点什么,他口袋里的手机却响起了,他连忙走开去接听。

我有些想念我的“王子”了,决定去看下它。

王子是一条狗,从西伯利亚的雪地里空运过来的纯种哈士奇。第一眼在名犬市场看到它时,它还是条小猪一样的毛茸茸的狗崽,被关在笼子里的它用天真无邪的蓝色眼睛盯着我。仅仅只是几秒钟,我就被蛊惑了。是的,我想带走它。可是我很清楚自己不能这样做,父亲并不希望家里会出现宠物的叫声和满是狗粮和粪便的气味,他的藏书房和私人画廊应该是永远绝对肃静的,并飘满书香。

当时正是纪松搭上留学英国的飞机后,我还是决定要偷偷把这只狗买下来。直到现在,我已分不清楚我是出于何种目的了,是自己的寂寞,又或者仅仅是觉得它需要我。就如九岁那年的纪松自信地觉得我需要他这个朋友一样。

我为这条小狗取名“王子”,它所具有的冠军犬血统也完全衬得上这个名字。

我将王子寄养在一家宠物店里,付给老板双倍的钱,希望他能好好照顾它,并且每个星期都会抽空定时去看它。现在,它已经从一只小猪崽长成了一条壮硕的黑灰毛发相间的大型犬,唯一不变的是那昭示着贵族血统的蓝色眼睛——那是祖先与狼混血后生存下来的后代。

女孩抬起头。那一秒,我愣住了。

果然,就是纪松在派对上搭讪的那位女孩!

女孩也认出了我,气氛有些微妙的尴尬。沉默了几秒后她还是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我回应着点下头,接着便拍拍手,王子闻声马上跑了过来,爬起来试图舔我的手。我则任由它撒娇。

“它,是你的狗?”女孩看到这一幕不禁说话了。显然,她觉得不可思议。

“嗯。很奇怪么?”

回想着这些,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宠物店门口。

宠物店不大,就一个简单的店面,装修宣传都只算得上普通。但这也是我当初选择它的原因。我坚信只有这种店主,才有精力和时间做到真正地善待宠物,而不是那种赢取暴利的动物贩子。从母亲那里我明白了一点:越富有的商人永远是越残酷的。

老板是个微微秃顶的中年人。此时他正坐在门口抽烟,见我来了,他将烟头熄灭上前来打招呼。

“又来看你家孩子啦?”他习惯把宠物喊作是主人的“孩子”。

“嗯,它最近还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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