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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记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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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杰农性格直率而沉默,平常不说话,一说话,句句都能砸死人。这样的性格,显然不会受人喜欢。因此,在战斧骑士团受伤之后。他二话没说,就直接离开了。在外流浪多年,这次是被同乡德巴塔给招来的。

他和德巴塔,都有一半高加斯人的血统。

听到奥斯顿的问话,骑士们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看着罗伊。

兰里斯人到这里的目的,自然是再明显不过了。就是外面的车夫。也能随随便便说出个一二三来。

不过,从席林到这里之后不紧不慢的动作和城里日益增多的兰里斯骑士来看,他们显然不满足于击败罗伊和带走温格。

如果不是受伤失去了斗气,他们也不会跌落凡尘,尝尽人情冷暖艰辛苦楚。

此刻能坐在这里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燕麦糊,听别人议论自己,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这辈子最惬意的事情了。

但无论人们怎么评价,他们都不会在意。现在,他们只是罗伊的追随者而已。和其他骑士比起来,他们身上更多了一份沉淀下来的沉稳厚重。就像千锤百炼的精钢一般。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们心境有任何的起伏。

“对了,少爷,”坐在罗伊左手边的一位黑瘦骑士咬着面包道,“兰里斯人,究竟打什么主意?”

这位黑瘦骑士,和旁边一个红头发的矮壮骑士,正是最近加入匪军的两位大光明骑士。

“阿道夫大公,是在席林抵达慕尼城之前的那一天遭遇袭击的,”罗伊回答道,“以兰里斯人的习惯,如果不趁火打劫,那才真是见鬼了。”

众人都低声笑了起来。

“具体他们会干什么,我也不知道。”罗伊把最后一口面包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道,“不过,我们可以借着温格的事情,让他们自己跳出来!”

说着,罗伊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早晨八点了。今天没有早训,不过,不赶紧回学院的话。只怕要错过大队挑战赛了,“这会儿。伙计们应该已经分散报名参加乌合军了。珀西先生,温格就麻烦你盯着了。听说城西酒馆,有一些东征军人出没。”

经过了昨夜的商议,珀西听罗伊一说就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当下点头道:‘好。‘

黑瘦骑士名叫奥斯顿,是一位贵族后裔,大光明二阶。精通剑法,是弗农斯顿地区最出名的剑客。后来在一场决斗中被人刺伤,失去了斗气。

和其他的荣养营骑士不一样,他并没有加入军方,更没有加入荣养营。他自己有着男爵的头衔和家族给的一个小镇作为封地。生活并不算窘迫。不过,作为一名曾经的强者,从叱咤风云到一个窝在领地的普通贵族,对他的打击也相当大。

他是珀西的老朋友的儿子。平生最敬佩最服气的人就是珀西。这次珀西一封信,把他给招了过来。

奥斯顿并不擅长策马冲锋。他的能力,是行走于黑暗之中,更擅长刺杀和侦查。当时在蓝宝石旅店里,正是他释放出名为“黑暗之山”的小领域,让八名教廷骑士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斩杀当场。

而红头发的矮壮骑士,名叫阿尔杰农,来自战斧骑士团。拥有大光明一阶斧战士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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