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荒山野庙
苟参施礼说:“赶路误了归宿,恰逢老丈在此,某想借火稍作休憩,叨扰了。”
这白发老头眼睛睁了一下,也不说话,苟参轻轻一笑,然后对着那个半截身子的神像做了一个揖,靠在墙根眯上了眼,自觉的又开始呼吸吐纳。
苟参这一路心思起伏。
徐浩明在颍河县只是个秩几百石的小官,换算一下,县尉也就等于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兼着公安局长职务的副县长。
而太守的俸禄是二千石,是一个郡里的封疆大吏,相当于后世的省*委*书*记兼着省*长,是绝对的一把手。
此时夜已过半,既然做的是隐秘事情,苟参就专拣小路前行,路途崎岖,所幸身上没有负重,因此也走的快,到了卯时,已经快走出了颍川郡的范围。
眼看着晨曦即将露出山头,苟参看到前面有一座古旧的庙宇,庙里有火光闪烁。
既然有火,就有人在,苟参决定去歇一会,等天色大亮了再赶路。
庙宇本来是供祀祖宗的地方,汉代之前对庙的规模有严格的等级限制。
《礼记》中说:“天子七庙,卿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
“太庙”是帝王的祖庙,其他凡有官爵的人,也可按制建立“家庙”。
而自汉时起,庙逐渐与神社混在一起,里面供奉的神像各式各样,也有将庙作为祭鬼神的场所。
这个荒山中的庙里面也不知供奉的是哪路神仙,早已年久失修,连庙门都没有,苟参进到庙里,看到庙中间生着一堆火,火势这会已经有些熄灭的迹象,火堆旁边坐着一个白发老翁。
这老翁眯着眼,一副似睡非睡的样子,而庙里供奉的那个神像也已经坍塌了一半,只留下了半截没有头颅的身子,神像前却摆放了四五样的祭品,这些祭品却是新鲜的。
“老丈有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