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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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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王奕多次见过葡萄牙兵如何使用燧发枪,由于没有明火引药火绳等易燃物,葡萄牙兵的队形要紧密得多,除了火力更加密集之外,结阵列队也更加方便……他不由得也拿起了一把刺刀,装在燧发枪上比划了两下。在心里判断着这种武器的实战价值。

“枪的长度还是太短,分量也过重了一些,真对上长枪兵的话,恐怕没有多大胜算。”他并不是故意挑毛病,而是对火枪队负责。看汪克凡的意思。对这种刺刀极为看重,火枪兵的战术恐怕也要随之调整,如果这种战术本身有严重的缺陷,将来在战场上会付出血的代价。

“你说的不错!”汪克凡对他这种认真的态度很欣赏,解释道:“火枪队哪怕装上了刺刀,也对付不了结阵的长枪兵,所以不会用来冲阵。这种刺刀的主要作用还在于防守,用来对付鞑子的刀斧手,盾牌手和骑兵等等。除此之外,我还准备了一套专门的拼刺枪法,回头教给大家。”

解放军的拼刺技术经过了千锤百炼,不但实用性极强。而且简明易学,对这种燧发枪最为适合,在白刃搏斗中,几名士兵结合组成一个拼刺小组,可以对抗数倍之敌的包围进攻。抵抗清军的猛烈冲锋。

话说到这个份上,大家才明白汪克凡对这柄造型凶狠的刺刀有多么看重,对它的期望值又调高了几分,汪克凡从来不会无的放矢,经过实践反复证明,他大力推广的物事肯定都非常好用。

没想到汪克凡如此重视拼刺技术,众人不由得一愣,重新打量那柄短短的五六式枪刺,这才发现它的造型非常独特,充满了肃杀嗜血的气息。

五六式枪刺,除了杀人之外没有任何附属功能,但在杀伤力方面却做到了极致,像顾宗福这种识货的武将立刻看出了它的价值,取了一柄刺刀仔细端详,用手指温柔地抚摸着锋利的刃口,像是抚摸爱人的肌肤,眼中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嘴里滋滋有声,连连称赞。

“这玩意儿可不一般,估计连单层的山文甲都能扎破,哪怕用来刺马也没有问题,一枪下去就是一个大洞,千斤健马也扛不住……”

王奕眼中闪过一丝热切,扭头对汪克凡问道:“比拼刺,不是比枪法么?”

汪克凡瞪了他一眼:“火枪队成立的时候,各营的神枪手都被你划拉走了,你好意思和大家比枪法吗?”

大家都不会用带着刺刀的火枪拼刺,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当然最公平,顾宗福等人立刻鼓噪帮腔,赞同汪克凡的决定,指责王奕太过自私,太过狡猾,看见好菜就往自己的碗里夹,光想着算计各位老大哥。

王奕涨红了脸,辩解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火枪兵还是应该以枪法为重,打得准才能发挥燧发枪的威力,火枪兵的队形单薄松散,装上这种刺刀虽然也能当长枪使,但没有对应的战阵队形,就发挥不出威力……”

在这个年代里,白刃肉搏都需要结阵而战,火绳枪使用明火,士兵身上带着各种易燃物,为了避免出现意外,火枪兵之间的距离都比较松散,很难在射击后立刻列队结阵。也就无法在白刃战中发挥刺刀的威力。

在王奕看来,这种刺刀就是个样子货,没有太大的实战价值,火枪就是火枪。燧发枪射程远,威力大,装弹快,理应让射击水平最高的火枪队优先使用。

但是,汪克凡的回答却让他哑口无言:“燧发枪的队形并不算太松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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