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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天下第一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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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年多大了?”秦浪对矮人多少还有一些了解,怎么看这个家伙也不象是自己的“弟弟”。

“偶今年刚刚行了成人礼,还小呢,才200。”

哄--不但是秦浪和大青山笑了。两个女孩子笑的前仰后合,外面围着的骑士们也都放声大笑。

秦浪一边笑一边摇着头:“这些年遇到的事情真奇怪,200岁的叫18岁的大哥。300岁的象小孩子一样不懂事。”刚说完,绿儿当时就不乐意了,跳了过来用大舌头不停的舔秦浪的脸,大家笑的更厉害。

有这样一个小的插曲,尤其是小矮人刚刚从乡村里出来,几乎什么都不懂,总是闹一些小笑话,还是让漫长的旅程冲满了快乐,同天。小佣兵团拥有了第三位成员:g级佣兵霍恩斯。

矮人一般可以活800~1200岁,而且不是矮人寿命的上限,这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实际寿命,无论是什么严重的外伤还是看似不可救药的疾病,都很难真正打倒身体象山一样结实的矮人。

眼前的这个矮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森林矮人,背后背一把直径起码有80厘米的巨大战斧,在跑动中,斧子的刃部映射着旭日的光彩,发出蓝色的光芒--这种颜色只有在兵器中加了特有的一种稀有矿物紫水晶才可以得到,而加了这种水晶的兵器都价值连城。头上戴一个兽头盔,隐约可以看出好像是大型的猫科类动物,如果不是老虎就应该是某种大型的豹子。矮人有一种很奇特的风俗,所有的男性小矮人在200岁的时候,会行成年礼,他们需要独立到森林中空手猎取一只野兽交给族长,由族长亲手做成一顶兽头头盔。能够空手猎取大型猫科动物,这说明这个矮人在行成年礼的时候一定非常光彩,很少有矮人可以在第一次就独立杀死大型的猫科动物。

头盔压着他遒劲的棕色短发,满脸都是刚劲的胡须,看上去脸象大了几圈一样,眼睛微微眯着,身上穿一件由热带森林中特产的一种麻树宽大的叶子浸泡后制成麻线然后制成的麻衫,裤子显然也是同样的衣料,腰里是一根宽宽的皮带,上面钉满了铜钉。他似乎已经跑了很久,汗水蒸发成水汽,慢慢从他头上漂了起来。

虽然个子不高,这个矮人跑起来还是非常快。

秦浪跳下了马,大青山也从雪橇上跳了下来,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疑惑。

从边防军哨卡到冰之堡垒需要3天的时间。

三天后,使节团抵达了冰之堡垒。

冰之堡垒是秦浪帝国的北都。在使节团的归程中也是一个比较大的休整点。大多数帝国边防士兵的家都在这里,莫野、伍兰夫、巴尔巴斯的家也在这个城市的西部。他们约秦浪、大青山一起去看看,两个女孩子和小矮人也很感兴趣,一大队人热热闹闹的杀奔了城西。

出了城门不远是一大片居民房,和城里整齐的房子截然不同,这一片居民房的规格相差很大,有一些很漂亮,有一些则是很破旧的茅草屋,莫野、伍兰夫、巴尔巴斯的家都不错,巴尔巴斯还有一个非常乖巧的小女儿,才三岁。从他们几家出来,莫野和伍兰夫、巴尔巴斯商量了一下,和秦浪说,他们想去看看已经故去的几个袍泽的遗孤,秦浪如果没有事情就可以不去了。

“哦,那些故去的战士也是我爸爸的战友吗?‘秦浪随口问。

“你们是秦浪大哥和大青山大哥吗?”矮人直接跑到秦浪和大青山的跟前。

“是,你是?”秦浪迟疑的问。

“偶叔叔是洛克。”矮人虽然口齿不清,但还是一语道破来路。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上面的字迹正是老洛克写的。

原来。这个矮人是老洛克的侄子,也就是现任银色雪狼佣兵团团长的小儿子:霍恩斯。他刚刚行完成人礼,出来找父亲和叔叔,结果没有想到父亲和叔叔不想收留他在佣兵团,怕被惯坏了,刚好想起了前一天刚刚离开的小佣兵团,所以立刻帮他办理了佣兵入职手续,接着就把他踢了出来。

矮人的性格都很直。霍恩斯一听叔叔讲要找一个厉害的年轻人来带带自己,又听叔叔讲了吟风的故事,当时就表示很愿意,老洛克送他一个魔法画像,上面有大青山和秦浪的头像,并且告诉了他具体的方向,霍恩斯就沿着龙牙山公路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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