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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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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浮生并不是一个很有耐心地男人,尤其在对待猎物这点上。

手中匕首稍微用力,一丝清晰可见的血痕便触目惊心

众人视线。甚至连桃花都被陈浮生没有理性可言到,加上有陈庆之一旁虎视眈眈,她暂时压下有所动作的念头,贺建根本说不上话,没话语权哪来的份量,而且最重要是他怕弄巧成拙,好心办坏事,那他岂不是悔青肠子。

处于绝对劣势的胖子自嘲一笑,微微斜过头,象征性对陈浮生说道:“认输。”

陈浮生没有立即松手,似乎在做思考,十秒钟后才缓缓收回那柄阿拉斯加捕鲸叉,小心翼翼回到陈圆殊身边,从始至终都没有把后背留给胖子王阿蒙。

电光火石间,胖子王阿蒙那一拳硬生生僵在空中,因为陈浮生手中一把匕首已经横在他脖子上,清凉刀锋与肌肤亲密接触带来的突兀感让胖子王阿蒙不敢轻举妄动,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他实在是很难找到一个敢朝他动刀子的主,今天算是见识了,因为不熟悉对手的底细和禀性,自认小命还是有点值钱的王阿蒙只能示弱地按兵不动,要是这个像神经病一样爬到大树上找狙击点地男人一不小心手一抖,那可怜他就真嗝屁,王阿蒙再胆大包天不管不顾,也不会把自己的小命当个玩笑。

匕首很精致,也很漂亮,却不是华而不实的那种瑰丽。

所以它轻轻一抹,割破喉咙肯定不难。

裴戎戎微微张开嘴巴,不敢置信,她当然无法想象那个据说喜欢跟钱老爷子配偶黄丹青听京剧的阴柔男人,也会拿刀子架在别人脖子上,这种场景在裴戎戎的荣华世界中绝对无法想象的奇遇,她很期待接下来的激烈火花。

“你敢动他一根汗毛,我要你不得好死!”桃花阴沉沉道。

这场战役陈浮生一开始就将赌注全部押在1号点,陈庆之和陈圆殊既是伏击手又是诱饵,他先是不浪费一秒钟地到一处重兵器储存点,拿到狙后就狂奔到离陈庆之他们不远地地方寻找合适狙击点,他挑中的轻狙既有准度又有威力,关键是不用过度苛刻于射击地点,虽说爬树远不如陈富贵,但好歹是个被野猪和黑瞎子撵在屁股后面有些次数的变态,爬树不是爱好,是必须的生存技巧,再差也断然不会不堪入目,他的不懈努力加上陈庆之的成功牵制帮他们摘取最终胜利果实,也只有陈富贵的弟弟才能短时间设计出这么怪胎的作战方案,王阿蒙一伙人输得并不太冤枉。

谁都不会拒绝胜利。

从无败绩的吴煌也会拒绝,走上前几步,伸出手掌,陈浮生犹豫了一下,挤出一张笑脸,也伸出手掌与他在空中击掌庆祝,像是一对并肩作战多年的老战友。吴煌这么多还是示好,并不掺杂阴谋成分,从个人角度而言他地确比较欣赏这个一穷二白起家的年轻男人,而陈浮生接受他的台阶,是因为不远处就有一群被他羞辱过的二世祖公子哥式人物,能拉拢一个盟友就拉一个,最起码也不能把吴煌这三人推向对立面。

陈庆之在陈浮生的眼神示意下放开已经面红耳赤的黄昆,脖子里的印痕比王阿蒙那条被阿拉斯加捕鲸叉抹出来的血痕更加醒目,这位白马探花可不忌惮他们是否有不可一世的背景后台,他反正就一个人一把刀一条枪,有本事尽管拿去,没本事就不要在他面前得瑟。

性子稍急的黄昆下意识上前几步,就被陈庆之一手掐住脖子抵在一棵树上,在白马探花面前,这位军衔不低并且在军队摸过枪也从没有在训练中偷懒的男人完全如同手无缚鸡之力,王大乾和贺建想要有所动作,却被陈庆之另一只手中的彩弹枪打击得一退再退,全部击中胸口,没有丝毫客气。

“认输?”陈浮生没有理会那个娘们地威胁,转移到胖子身后,匕首依然保持对这尊来路不明肥菩萨的震慑,剩下那只手死死按在胖子后脑勺上,就算胖子想要挣扎,也只是增加他被匕首划破喉管的可能性。

胖子王阿蒙不动声色,那张刻板地脸孔没有流露出太多的大悲大喜。

吴煌、谈心和窦唯和他们地“俘虏”也就是贺建的女人一起来到两个***外围,那个时候陈浮生与王阿蒙刚好开始正面肉搏,下场与裴戎戎一般凄凉地女人小跑到贺建身边,蹦蹦跳跳,没心没肺,反正这场游戏胜负对她来说无足轻重。

最震惊的莫过于吴煌和谈心,眼前一幕让他们不由自主想起在上海m2酒吧门口地风波,如出一辙,两人面面相觑,心想这个陈二狗还真能折腾,偏偏每次惹上的都不是小角色。起初最幸灾乐祸的莫过于窦,她巴不得陈浮生被胖子王阿蒙打得像一条狗,最好是直接被人道毁灭,干脆埋在这种荒郊野岭,只不过天不遂人愿,最终结局截然相反,胖子竟被那个小人完全压制,不敢动弹,窦|:嘀咕道:“不就一把小刀嘛,要我早就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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