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鸣騄说把你们的月俸定为十两。”崇祯的目光掠过汪伟、傅山等几个,又问道,“你们觉得够了吗?”
“回圣上,月俸十两银子已经足够。”
汪伟、傅山等几个都给事中连忙回道。
“可是朕认为不够,而且是远远不够!”崇祯摆了摆手又道。
“啊?”闻听此言,马鸣騄还有汪伟、傅山等几个都给事中有些懵,这什么情况?
他们原本以为圣上会嫌他们要的太多,却万万没想到圣上竟然嫌少,圣上竟然觉得月俸十两银子太少?这是怎么说的?
身为皇帝,还会嫌官员拿的俸禄太少?
太祖高皇帝当年可是恨不得让官员白给朝廷干活。
只能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又或者说时代限制了马鸣騄他们的眼光。
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低薪是不可取的,朱元章给官员定低薪的初衷是想为国家节省财政开支,结果却适得其反,反而导致国家财政开支的极大浪费,漂没之下,十两银子的财政开支只能办五两银子的事。
当然,简单的高薪肯定也是不可取的。
唐朝、宋朝的官员俸禄是明朝几十倍,一样有官员贪腐。
清朝自从雍正之后设置了养廉银制度,养廉银的定额甚至可以达到俸禄百倍,但是地方官员该贪还是照贪不误。
所以,必须是高薪加严格的监督机制及严厉的惩罚制度。
必须让贪官们明白,贪腐所得的好处,可能远不及当个清官所能获到的利益,这其中就包含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这样的话,贪官们在伸手之前就得权衡一下,是否值得?
当然,崇祯这么做,还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最终目的,那就是通过这个薪水制度将皇家的利益、与内务府全体士子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从今往后,皇家与内务府的全体士子就是个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按月发放的俸禄,就按照你们刚才要求的,七品十两,马鸣騄是六品主事,就拿十二两。”说到这里稍稍一顿,崇祯又道,“但是除了拿月俸之外,你们还有年俸可领,将来到了年龄致仕之后还有致仕金!”
“啊,还有年俸可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