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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第210章 全民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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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大人倒是异常的沉默,他似乎已经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其政治修养可谓相当高超。李大人毕竟只是个民选地方官,廉政公署摆明了是朝廷制衡地方官的,他再民选也管不到那里去。

李鸿章麾下专门负责教育事务的冯桂芬(那个提出“村董”“县董”的林则徐的学生)还给出了一个在道德伦理上完善合法行贿方案的补充——行贿者可以向廉政公署备案,可在行贿前或者行贿后把行贿金额、物件,所为何事,所贿何人记录下来,寄给廉政公署,相当于是廉政公署专门钓鱼执法的临时员工,去“试探”官员,而廉政公署则负责挑选典型的案件调查。

这主意不错,相当于全民都是廉政钓鱼执法团成员,这个伦理上够站得住脚吧?最后,朝廷公布了这个中国廉政史上最大改革,行贿合法,并可以索回,甚至可以受到匿名保护。大清新闻报上甚至还教大家如何保存行贿的证据,以便查证,这一回,什么字画、瓷器可比现金更危险,因为这些东西来路更明确,甚至可以有发票哦。

当然,光有反贪还不行,原来的官员俸禄低的毛病也必须完全改过来,使官员成为即使不受贿也能有体面的收入,否则一切白瞎。儒家那套圣人要求全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金点子计划放出去之后,贪腐大国人才济济,反贪的高招自然也多,只要认真反贪,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郭大人兴匆匆地发来一封电报,介绍某“高人”提的神建议:“惩贪官而奖行贿。”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个神建议的原理就在于切入点是贪官和行贿者之间的默契——不管事办不办得好,不能让外人知道,否则双方都会受到法律惩处。神建议描述了一个畅想,行贿者事实上是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行贿他就会遭到同行和权力的排挤,所以,在我大清这个神环境里,只有行贿一条出路。从伦理上讲,行贿人很多的时候是出于无奈,要是当官的都秉公执法,谁特么闲着没事冒此奇险呢?

所以,对于行贿者不仅不应该处罚,还要奖励,这个奖励也不要多,只要让他把贿款收回来他就要烧高香了。这么一来,那些牛逼的收两份钱而办一件事的官员就会有巨大的被举报风险。

由于没有被惩罚的风险,行贿者就没有保密的动力,这对受贿者来讲是相当危险的,双方的“默契”没有了。说不定哪天行贿者心情一不好就到廉政公署去当污点证人了。

也可以反过来讲,行贿者的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他可以大摇大摆地计算行贿的收益,如果结果不如意,廉政公署会为他作主,多么美妙的权力制衡啊。

郭嵩涛收到这条神建议的时候是拍案叫绝,哈哈,这一下看那些贪官怎么办,不收嘛,当官为何而来?收嘛,风险被无限放大,稍不留意就要被廉政公署请喝茶。可能从此以往官员就只能杀熟了,只有熟人举报他的风险才小,贪腐的领域被极大地压缩。

唐宁当初为降低司法成本,是制定了资本主义味道极重的“柜台交易”原则,连杀人放火都可以幕后私了,所以老郭认为唐宁会支持这异曲同工的提案。不过,唐宁总感觉这里有哪里不太对头,以后大家没事就行贿办事,还行贿有理,这……还有救吗?

唐宁把祁泰裕叫来商量,老祁哈哈一笑:“这招太损了!但绝对是提高平民地位的一大杀手锏!我支持!”

唐宁沉吟道:“你也支持啊,看来这确实是个神建议,只是……还是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妥……”

先把这个方案在大清新闻报上公示,看看大清公民有什么反应。官员们看到这样的方案,大吃一惊,纷纷请枪手致电廉政公署:“你们不能这么做啊,如此道德沦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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