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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立不轻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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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璋一想,可不是吗,法官和律师,那可是两大非常非常赚钱的职业。“我自是很赞同先生的,只要子乔能说动几位校长和其他诸院院长,尤其是院的蔡院长,我是没意见的。”

算了,且使出拖字诀,到底如何,就随他去吧。

“大人不可。法之为法,规矩天下,世人多有不喜。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说的就是这个。若要诸院同意,必不可得。此事须得大人乾纲独断才行。”小个子张松,真是咬定刘璋不撒嘴,不达目的不住口。

“如此,就依先生之言。”刘璋在抵挡了无数个回合后,终于缴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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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年,楚便降服,归于王化,奉周室为天子。

这就是管仲买鹿制楚的故事。”

“受教了。子乔先生说了这么多,可是别有所指?但请直言无妨。”刘璋就是再笨再迟钝,如今也看出来这个张松啰嗦这么多,必定是有话要说了。

“大人闻一知十,当不用松赘言。大人前有商学院,今又立商法,兴商之心,路人皆知。然则,商人重利轻义,易为人所驱使如代、楚之祸者,不可不预之。”

“子乔可是担忧粮食之事,无碍。我早已令府衙抬高粮价,而且也控制着剑南春酒的产量,粮食只有流入,少有流出,所以这个不用过于担心。”

“属下说的不是这个,属下担忧在于商道大兴,容易乱了风气,失了控制,人皆以逐利以为先。”

“子乔多虑了,所以我们才要利出一孔,先立商法呀,有商法规范,无碍的。”

“大人,自儒道大昌,而诸家渐衰,法虽为法,却多以人治。虽有商法,亦难挡滔滔商贾之逐利之心。窃以为,治国理民,当一边驱民以利,一边驭民以法。是以,法之重,重逾九鼎,为国之基。为今之务,当别立法学院,一则精研诸法,二则培育法治人才,使法有所依。大人以为如何?”

看来这个张松很是推崇法家呀,这么的坚持不懈。之前大侃韩非的法治,现在又要建什么法学院,不知道新建个学院,是要花很多钱的吗。“子乔先生之言,诚为大善。然则,何不就挂靠院之下,为何要另立一院。如今成都学府,学院林立,而且各学院大都有财政收入。一旦法学院成立,无有赚钱之道,势必势弱而无人问津,岂不坏了先生本意。”

“只有别立一院,才能彰显大人法治之决心。至于钱粮等乃小事耳,一来府衙当补助一二,二来法学院自可帮人诉讼,赚钱易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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