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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当堂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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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贵今早眼见牛娃扬言说要到县衙状告自己,也浑不在意。谁想中午自己睡回笼觉时,衙役找上门来。听说是牛娃状告自己,他匆匆忙忙让管家带着契约和自己到县衙走一趟。

听到黄肱问话,王有贵不敢像私下里那么随意,小声回答道:“回禀大人,小人不认。这牛倌在我这放牛三年,是有合约的。”这个时候他还在幻想自己契约的天衣无缝。

黄肱听完王有贵的话,一点不客气,狠狠一拍惊堂木:“大胆王有贵,朱牛娃也有契约为证,上边写的明白,你还敢诓骗于我。”

王有贵此时也不知今日是怎么个情况,仗着有契约还有和县令私下的关系,硬是要一条道跑到黑。他大着胆子说道:“县老爷!这牛倌年纪虽小,可是个刁民,平日在我家放牛也总偷奸耍滑。今日诬告于我,我有文约在此,望大老爷给我作证。”

黄肱不着痕迹的瞪了一眼,心想这契约还能有二样不成,但还是耐心说道:“呈上来与我看看!”

却说这日下午巨野县八字大门两边开,门前站了一堆看热闹的百姓。今天是衙门审案的日子,为了表示公证,县令黄肱特另衙役打开大门让百姓观看。

清朝时人们形容县官有一句俗话:前生不善,今生知县(一作“今生为县”);前生作恶,知县附郭;恶贯满盈,附郭省城。所谓的“知县附郭”,就是知县和知府在同一座城里,这样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牵制,疲于奔命,完全没有了“父母官”的威风。

黄肱这个巨野县令,是济州府城的县令,正和知州同城。所以好多事,他都十分谨慎。

大堂下站着两个少年,正是原告王信和牛娃,被告则是王家庄的财主王半庄王有贵。

黄肱在这之前已经审过了两庄案件,这时他沉吟少许,猛地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朱牛娃,你已奴仆之身如果诬告他人,罪加一等,你可知道?”

早有衙役得了吩咐接过王有贵的文约,然后转交给黄肱。看罢黄肱一拍惊堂木吩咐道:“来人呀,将王有贵给我重打二十大板!“

这一下突如其来,把王有贵吓得三尸暴跳,声音也高了起来。“大人为何打我,小人冤枉!”

牛蛙还不过是一个孩童,哪见过这个阵势,听这一喝就两腿打颤作声不得。

他旁边的王信却是有胆子的,见牛蛙不做声,小声提示道:“好好回答就是了,不要怕!有我呢,再说一会我大哥就来了。”

听到王信提醒,牛娃心想王官人让自己未时(下午一点到三点)拿着契约到县衙告发王有贵,说他肯定会到,也不知现在在哪里。不过他也知道,这个时候关键还要看自己。想到此处牛蛙有了振作起来,鼓起勇气恭敬地回答道:“小人知道,小人不是诬告,小人所告句句属实。”

县令黄肱点点头,又目无表情的对王有贵问道:“王有贵,你家的牛倌告你昧下他三年的工钱,总计十贯八十文,你可知罪?”

黄肱和王有贵还是认识的,平时逢年过节王有贵没少孝敬他,但这时黄肱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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