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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录:民国那些奇案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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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大人:

终于三月廿五日的早晨执行了,请告诉青年们永远不止地祈祷中国之将来,并请到亡父的墓前告诉中国的事情,我亦将于来世为中国而效力,义女芳子。

法官又问她还有没有其他要求,川岛芳子请求转交这封遗书给义父,并希望穿上义父川岛浪速送给她的一身白绸衣服,法官同意转交遗书但穿衣服的要求被拒绝了。

这时两名法警走过来,将她架着,转过身去,向前走了十几步,面对监狱的围墙站定。准备在旁的一名法警听到口令后,走到川岛芳子身后,托起步枪,上膛、瞄准,扣动扳机,对准川岛芳子的后脑开了一枪,却是哑弹,估计是枪械故障,该法警再次拉动枪栓,第二次扣动扳机,金壁辉应声倒地。子弹由后脑穿出右额。法官、狱长、法医上前去验尸,将她翻身朝上。这时的芳子,两眼圆睁,口角溅着血和泥土。不久之后,川岛芳子的尸体被从刑场里抬出,让群众围观。

这样看的话,川岛芳子确实是被枪决了的。但是正当3月末的北平城春暖花开,人们逐渐忘却了几天前的枪决事件的时候,北平人民平静的生活又突然在4月1日这一天被报童的叫卖声打破:“最新消息!最新消息!3月25日被处死的女汉奸金壁辉的替身是刘小姐。”

“法警来后,我才知道这件事。我将川岛芳子从睡梦中叫醒,她就被带走了。开始,我并没有觉察到是执行死刑。我带她一起出了牢房,当走到女监长廊的尽头时,只见门口站着两名男看守在等着她。因为我是女看守,任务就是把她送到这里,当我刚要返回时,才恍然大悟,想到是要执行死刑。不大工夫便听到了枪声。”

法院当局还通过一些报纸,刊登了据说干过20年看守工作的某看守长的谈话:

“被叫出来的金壁辉,对死是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当最后生存的一线希望断绝时,她还想穿上她父亲送给她的白绸裤子,但却没有得到准许,她也就老实地服从了。”

尽管法院公布了这些处刑前后的情况,却还是没有解除人们对川岛芳子之死所产生的疑团。尤其是在北平居民中间,留下了许多猜测。甚至连川岛芳子的亲哥哥宪立也不能确定妹妹的生死。摘录宪立日记中最后一节的原文看看:

“……芳子处刑后的尸体,如果没人认领就会被送到公共墓地,同许多尸体堆放在一个坑里埋葬。因为我不希望那样做,所以托了日本和尚认领尸体,而且必须立即火葬。因此日本和尚领尸后,就立刻火化了。这是事实。这具尸体,是否是芳子的我还没有足够的材料做出判断。收领尸体的和尚并不认识芳子,即便看见脸面:因为子弹是从头后部打进,从面部穿出,炸得令人难以分辨。所以很难说究竟是什么样的模样。芳子现在是生是死?我却无法做出判断。”

各报纸在这一天相续披露关于金壁辉的潜逃事件,说的是第一监狱关押的女囚犯刘凤玲,她母亲为获得10根金条的酬劳,把刘凤玲作为川岛芳子的替身去受刑。后来刘凤玲的妹妹发现国民党骗人,说话不算数,便将这事揭露出来。

还有报纸也在这天刊登了一条说得神乎其神有鼻子有眼的消息:

“在行刑前一两天夜里,川岛芳子的牢房里进来一个国军军官。他在川岛芳子耳边小声说:处决您的日子就要来临了,大约是在后天黎明之前。但是请您放心,执行者用的子弹不是实弹,而是空弹。请您一听到枪声就立刻倒下。”

川岛芳子的话题再次被提起,各种猜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诸多内幕奇闻被公诸于世,整个北平城立刻像被捅了的马蜂窝一样沸腾起来。但是,从第二天起,各报社不约而同,什么也不再发表,连金壁辉的金字都不再写了。这就更加令人怀疑。

川岛芳子究竟是死了还是没死?历来公众的疑点集中在几个方面:

究竟川岛芳子在3月25日有没有被枪毙?监狱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3月25日凌晨,在十九团二营四连宪兵队的警戒护卫下,法警到北平第一监狱单间牢房提人。川岛芳子的牢房从一道铁门进去,是一个大坝,拐弯进去狱长办公室,环境肃穆森严。牢房是一小间一小间的平房。她的囚室是正方形的,由于年久失修,四周的白墙已经变成灰色,不少地方墙粉已经剥落。房间高度有3米半左右,上方有一个70公分见方的铁窗。天棚角上,有一个30公分的窟窿,吊一个小灯泡,与隔壁牢房共用。房间里放着一张宽一米、长两米左右的木床,角落里放着一个大马桶。

此时法警把川岛芳子押赴刑场——北平第一监狱的一块空地上,四周是高墙。负责警戒的谭良泽与狱长都认为刑场并不开阔,人多不安全,决定不放进任何记者,但不知什么原因竟然混入两名记者。此时,刑场内有法官、狱长、行刑的法警、法医、两名记者以及监督行刑的十九团二营四连的宪兵队。被带到刑场中央的川岛芳子,由于经常吸鸦片和吗啡,再加上一年多的牢狱生活,脸色发黄,又显得浮肿,一头齐耳短发,看上去四十多岁。川岛芳子态度很沉着。法警将她带到桌子前边,按法律规定核对了姓名,得到本人回答无误后,便宣布罪状和死刑判决书。

据谭良泽的回忆,在宣判其死刑的一瞬间,川岛芳子面不改色,显得很冷静,让人感到川岛芳子似乎正在盼望这一天的到来。最后问了问她是否要留遗嘱,可她什么也不说。接着按惯例给死刑犯两个馒头,但她不想吃。法官问她:“金壁辉,河北省高等法院今天奉最高法院命令,执行你的死刑,你有什么话要说?”她微微抬了抬头:“请求允许我给父亲川岛浪速写一封信!”法官说:“同意你的要求。写信要人代书吗?”“不用。我自己写。”“你能用毛笔?”“可以。”法警替她托着砚台。她写得一手娟秀日文,站立着一气写下。

谭良泽记得当时她写了两张十行纸,内容大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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