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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叫莫崎1(入v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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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来她又认真地告诉我,她说我能够给她一种感觉,一种爱情的感觉。我心里面暗自开心,以为我是真的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直到后来突然有一天,她突然跟我提出分手。

我当时对丹尼尔这个天生的贵族嗤之以鼻,想着都已经是个贵族了,还跑来我们大天·朝干什么?而实际上,我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从小到大的天才光芒被丹尼尔给抢了。

刚开始的两年,即便丹尼尔对我很主动很友好,可我还是和丹尼尔很少交流,直到第三年,我们两个人作为班级里面的天才儿童,得到了直升上海市最好的高中的两个名额,这才开始熟络起来。

上了高中之后,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从客客气气变成亲密无间。因为我们聊天时经常夹杂着好几国的语言,所以周遭的同学很难融入到我们两个人的圈子里面,久而久之,我们在其他同学的眼里,就是光芒万丈的存在。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意识到,我和丹尼尔,是两个不同血统的美少年。

而根据书里面所有美少年的习性,我觉得,我们两个人是应该有女朋友的。丹尼尔很同意这个观点,于是我们两个人同时看上了学校的校花。

之后我就遇上了我人生中‘爱情’的代名词,她的名字叫诺诺。

大家好,我叫莫崎。

19岁那年,作为复旦大学的越级优等生,我成功不负汪叔叔的期望,考上了社会学的硕士。虽然汪叔叔最初的期望,是希望我和他一样,做心理学教授的。

汪叔叔准确的说,是我的养父。五岁之前,我生活在闸北孤儿院,后来被汪叔叔领养。在没有去那个叫做长安精神病院的地方之前,我以为闸北孤儿院会是我人生中最灰暗的阶段,当然,我着重强调了‘去那个叫做长安精神病院的地方之前’。

虽然我是个普及大众公认的天才,但是我并不是人们说的那种书呆子。在我的人生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三个人,他们可以定义为关于我的‘亲情’‘友情’和‘爱情’的代名词。

亲情的代名词就是汪叔叔,汪叔叔全名汪启辰,毕业于清华大学,是个心理学博士。听他自己说,他原来一直住在北京,曾经就在长安精神病院工作过,后来因为一些医患关系的问题,他离开了长安精神病院,还和自己的妻子离了婚。

“姓诺,名诺。”

记得她第一次跟我自我介绍时,就是这样一字一顿的说出来的。她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身后,清澈亮丽的眉眼衬着甜甜的笑容,像极了时尚杂志里面的清纯模特。我就这么轻易地动了心,和丹尼尔一起。

因为我和丹尼尔一起喜欢上诺诺,彼此之间经历了冷战,热战,差点决裂。最后以诺诺主动跟我告白为告终。幸好,丹尼尔和我还是好朋友,只不过,从那之后,他变成了觊觎我女友的好朋友。

后来想想,其实诺诺这样活泼开朗又阳光的女孩,应该更加适合丹尼尔的。我的性格温和的过了头,实际上就是有些无聊。

记得有一次我问诺诺为什么选择喜欢我而不是丹尼尔的时候,她打趣“因为我的英语不好啊!”

当汪叔叔领养我的时候,我只是感到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离开那个垃圾场一样的孤儿院了。而当后来汪叔叔和我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才有些后怕。因为根据社会学的研究,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幽闭空间中,会一直停滞在当前年龄滞于进步。而生活在精神病院也是一样,在精神病院呆的时间长了,总是会有一些不正常。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可以万分地确定,汪叔叔是一个精神非常正常的人。他对人和蔼温柔,我为人处世的诸多方便几乎都受他影响。我不明白他妻子为什么因为他来上海就要和他离婚,他明明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不过很多的事情,在他临死之前,都没有和我解释过。

在汪叔叔的指导和养育下,我很幸运地在初中时,考上了一所私立的双语学校。在那里,我和我人生中‘友情’的代名词丹尼尔相遇了。

双语学校的课程很紧,平日里大家也都会用英语交流。我在之前,英语成绩一般般,所以平时为了避免暴露短板,也就很少说话。在外人看来极度腼腆的我,就这么被活泼开朗的大班长丹尼尔给发现了。

我犹记得,丹尼尔在入学第一天的时候,就非常显摆地用英法德三国语言做了自我介绍。后来听说,丹尼尔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美国人,奶奶是德国人,蒙哥马利这个姓氏,好像还是个法国贵族阶级的。因为全家非常热爱中国,所以来到上海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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