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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朝歌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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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自然非常得意,去了两趟北平之后,回来看什么都不顺眼。南来北往的客人进了他的旅店,他是张口哈罗,闭口骚瑞,看上去气派的很。

可惜后来,大清国亡了!

北平是变幻大王旗,先是袁世凯,后来又是段祺瑞、张作霖等人粉墨登场。一来二去,马三元家的饭店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变成别人的产业。

北平待不下去了,马三元就去了西安。

没过两年,西安也待不下去了,于是在两年前回到了淇县。

在外面闯荡多年,马三元也赚了点钱。本来,他大可以在淇县过舒坦的日子,可是马三元却跑到同福旅店当上了厨子。用他的话说,这辈子就是当厨子的命。没事儿做的时候,手就痒,倒不如找一个差事。

“淇县啊,以前叫做朝歌城,相传是商朝武丁大帝建造。

武丁大帝有一次路过朝歌,见古灵山雄奇,有龙飞九天的气势,风水特别好。于是他就下令在这里建造了陪都,后来到纣王的时候,就干脆把都城迁移到来咱们这里。据说,当时的朝歌城是全天下最繁华的地方。”

“我知道,我知道!”

顶着冲天辫的胖娃,跳起来大声说:“俺爹说过,纣王是个大坏蛋。”

“坏蛋?也许吧!”

赚多赚少无所谓,关键是别闲着。

马三元的手艺没的说,而同福旅店则是淇县最大的旅店,已经有一两百年的历史。在整个淇县,条件最好的旅店就属同福旅店,价钱还不贵,所以生意很兴旺。马三元没要求待遇,旅店的张老板却不能不讲究。

好歹,马三元也是闯荡过的人,那是有真本事。

再说了,乡里乡亲,做的太过了会被人戳脊梁骨。所以,旅店给马三元的待遇挺不错,甚至还专门给他配了两个帮手,以免马三元太累了。

后来没过多久,张老板的儿子在北平当了官,好像是什么局长。

说话的是一个胖乎乎的男人,大约在五十岁出头的样子。

光头,穿着白色的褂子,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一尊弥勒佛。

他叫马三元,是同福旅店的大厨。

马三元是土生土长的淇县人,后来跟着他老爹去了北平,还开了一家饭店。北平那地界,当初可是大清国的首都,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凭着一手出类拔萃的手艺,能在北平开饭店,足见马三元父子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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