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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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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东汉灵帝时,修饰鸿都门的匠人用刷白粉的扫帚写字,被蔡邕看到,便创出了飞白书。

这种书法,笔画中丝丝露白,好像枯笔所写,给人以飞动之感。

所以,书法一出现,便为许多人所推崇。包括邓稷对这种飞白书也很欣赏,时时在家练习。

曹朋的书法很普通,不过因为见邓稷练过,故而印象深刻。

能写出如此出色的飞白书,这写书人恐怕也非等闲之辈……

曹朋清楚自己的伤势!

主要还是被雷绪那一脚,伤了内腑。

这种伤势,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治好,补气养身,倒也算是对症下药。

剩下的,就是自身的调养。曹朋估摸了一下,雷绪这一脚,他至少也要半个月才能恢复。

不过,也没什么事情,曹朋也不着急。

“阿福,上面写的什么?”

邓稷在一旁问道。

曹朋认真看完,把白绢递给了邓稷。

信是一个名叫‘成’的人所书,但是并没有留下姓氏。

和邓范闲聊一阵,曹朋从枕头旁边拿起匣子,轻轻打开。

“嘶……”

曹朋不由得,吸了一口凉气。

怪不得这匣子沉甸甸的,里面摆放着十镒马蹄金。

除此之外,还有一副白绢,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字体,写信的人应该有一定的学识和修养。字是当下极为流行的飞白书!这飞白书,是一种很特殊的书法,起源于东汉末年的学者名士,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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