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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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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不能忘却的人,也许就是命运对孙仲的最大的惩罚。

情深缘浅,不外如是。

陶小霜有些黯然,她摇摇头,“他们的爷爷确实能过目不忘,不过他们应该不会有这个本事的。”

“我听爷爷奶奶说起过,大圣和佰岁小时候和孙瑟陶笙一样,大人说什么话他们听一遍就能记住,可长到5、6岁后两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记性了。现在的话,他们两个也就比普通人的记性好,有兴趣的东西,看几遍后能记住大半,但要是不用,过个半把个月也还是会忘掉的。”

“那也好呀!”

孙瑟和陶笙的记性确实很好。

别的小孩学说话, 那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学,从指着东西能叫出称呼到自己能简单的说话造句得用上7、8个月到1年的时间。而他们呢, 会叫妈妈爸爸后,学起大人说话来那叫一个快。

陶小霜哄他们睡觉时唱的儿歌念的诗词,哪怕不懂其中的意思,他们也能听两遍就复述出来, 霍清芬和孙大柱见了后,都说两个曾孙子特别像他们的爸爸。

孙齐圣小时候也是个早慧的, 只两岁半就能背出几十首唐诗了。两个老人当年为此乐了好久!

可其实, 与其说双胞胎像孙齐圣小时候,还不如说这父子三人都像孙仲。

潘颖觉得就孙家兄弟俩现在这个记性考个清华读个北大也完全够用了!

“……确实是好。”看着潘颖羡慕的眼神。陶小霜不觉就想到很久以前自己和孙齐圣上学时的一些事了。

那时,自己整天预习、听课、做作业,一样不敢落下,样样都认真完成,就为了能在班上考个第一名。这么辛辛苦苦地做个好学生,可到了期末,还得和天天忙着打球打架的孙齐圣争着考第一!因为这个,自己当年还偷偷哭过好几次的……

就像上官静说起的那样,孙仲是一个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天赋的人。

上官静和陶小霜举过一个例子,当年孙仲带她来上海治病时, 见她在火车上闷得慌,就拿出纸笔来把上海的地图现画给她看。上海市区的十个分区, 他能记得每一条街道的名字和分布,市区里的一应公交路线,他也都一一记得。

虽然在那个建在大山深处的研究所里待了十几年,可对过目不忘的孙仲来说, 往日的一切仿佛都犹如昨日。

知道这事后,陶小霜惊讶羡慕之余, 又觉得对他来说,这也许也是一种不幸——

在他的记忆里,连故乡的街道和公交路线都如此的清晰, 那他的妻子呢?大圣的母亲,那个因为他的疏失而很早就过世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他也永远都历历在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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